听林晓这么说,李子卿也想起了当初那场车祸。
当时,她跟程家闹掰了,程家把她手里的权利都收走。
于是,她就去了东北,想找林晓这个草根崛起的富豪碰碰运气。
结果,车子行驶在半路上,把赶着去医院看李芸的林晓给撞了。
要不然,她后来也不会跟赵奕一起,用美人计才拿下林晓,谁让第一次的见面不愉快呢,没留下好印象。
不过,那时候的林晓,只能算是崭露锋芒,而现在的林晓,已经风云化龙,大势已成。
连带着,她和赵奕,也将火花公司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。
这几年赚的钱,再加上林晓带着她们炒股赚的钱,她们两个加起来,已经有上百亿身家了。
前段时间,有个叫胡润的找到她和赵奕,说要弄个华夏百富榜,问她们是否有上榜意愿呢!
这说明,她现在已经是国内有名有姓的富豪了。
而且,排名还不会低。
因为据那个叫胡润的所说,资产五千万以上,就能排进前五十。
以她的身家,第一肯定排不上,因为有林晓呢,但前五肯定是没问题的。
“老公,听说你最近打算进入医药行业?”赵奕问道。
林晓一听她这话,就知道她想问的什么,无非就是手里的现金流太多了,又找不到太合适的投资渠道。
“医药行业你就别想了,这个行业投入大,投资周期长,还要遭到国外大型药企的打压,就算是我,能不能把这一块做起来都是未知数,你们还是算了吧。不过,你们可以尝试一下医疗器械这一块,或者是中成药,中成药还是有一定前景的。”
林晓记得,他重生前,专做中成药的片仔癀,市值已经破千亿了,南云白药的市值也在千亿以上。
“老公,那你觉得保健品这一行怎么样?”
“眼光挺不错,保健品这一行,确实挺有钱景的,但是,对名声不好。”
“这倒是,那房地产呢?”
“你总算是说到点子上了,这么说吧,未来的15-20年,没有比房地产更赚钱的行业。”
“真的?那我怎么没看到超越集团在房地产这一块有动作呢?”
“那是你没看到,但不代表没有,超越集团也会涉足房地产这一块,但是,重心依然在通讯和半导体这两方面。”
“老公,你现在的格局好大哦!”李子卿故意一脸崇拜的看着林晓。
李子卿如何看不出,林晓现在所侧重的行业,都是去跟国外的行业巨头们直接竞争的行业,手机、半导体、医药,这几个行业,都是吃力不讨好的。
像房地产这种赚国人钱,窝里斗的行业,林晓明知道赚钱,也没想着大举进入。
还有互联网,林晓可是m国公认的互联网教父,纳斯达克市值排在前三位的互联网企业,有两家是林晓一手创办的,还有一家雅虎,林晓是最大股东。
如果林晓在国内搞互联网,没人会是林晓的对手。
但是,超越集团在国内却没涉足互联网行业,只是对几家互联网公司进行了一些投资。
被李子卿这么看着,林晓顿时就忍不住,抱起她上下其手。
“老公,别,我还没缓过来呢!爱英,佳颖,你们快来救救我。”
李子卿顿时吓坏了,她和赵奕两人一起,都远不是林晓对手呢,如果是她自己,她担心自己三天起不来床。
可李子卿喊了半天,也不见李爱英和齐佳颖从房间里出来救她。
而且,就算她们出来,也救不了李子卿啊。
只会让林晓的火气越来越大,最后还是会发在李子卿身上。
好在林晓只是吓唬吓唬她。
对于李子卿具体选择进入哪一行,林晓只给出了一些建议,而没有替她做出决定。
反正以李子卿和赵奕现在的身家,以及超低的负债率,可以随便玩,再不济,还有他给她们托底。
另外,去年他重新转战美股的时候,两女可是一共拿出五个亿美元,跟着进入了美股市场,具体盈利多少林晓也不太清楚,但就以美股这一年来的行情,就算她们闭着眼睛买股票,也能涨幅20%以上,只要运气不是太差,涨幅40%应该是没问题的。
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后,李子卿就把他给赶了出来,她一个人面对林晓,实在是太没安全感了。
……
林晓回到自己的别墅,意外的发现,韩樱樱竟然在。
“咦,樱樱,你怎么回来了?”
“怎么,我就不能回来看望一下大家吗?”
“呵呵,现在不用我给你开工资了,跟我说话的底气都这么足了啊!”
“那是,你最多也就是把我赶出去呗。”
“找到新工作没?还是自己当老板了?”林晓笑着问道。
“都没呢,我现在是无业游民,不过,我最近在考察咖啡厅呢,老板,你说我在深城开个咖啡厅怎么样?”
“不怎么样,你自己就不喝咖啡,对咖啡也不懂,纯属外行,再者,你没有开店的经验,这里面的说头很多的,还有一点,你别看深城的经济发展的很好,但主体人群是打工者,愿意为咖啡这种东西花钱消费的人数很少,像是学校附近、商业区附近,市场都已经被人占领了,你一个新手,还是外行,去跟人家竞争,能是对手?做生意这个东西,讲究的是做熟不做生,你如果是开个幼儿园的话,成功的机会就很大。”
“我才不开幼儿园呢,每天都有操不完的心。”
“怕操心,那我给你支一招,买几套房子,往出去一租,每个月收收房租,这个最省心。”
“咦,我怎么就没想到呢!对了老板,这是我给你带的礼物,你看看喜欢不。”
韩樱樱拿起一个长条的包装盒,看起来挺精致的。
林晓打开一看,是一条领带,阿玛尼的,应该值个大几百块。
不过,这东西对他来说没什么用,他一年到头,系领带的次数也就那么三五次,平时谁没事儿系个这玩意啊,也不嫌勒脖子,只有那些高档打工仔,才喜欢天天系个领带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