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义利安论
——汴京耆老陈翁与商贾子嗣问答录
第一章 合理为要辨本末
第一节 圣哲垂训明合理之本
宋嘉佑三年孟夏,汴京马行街“宝昌号”少东家赵仲游,欲以三倍价囤购胡商香料,闻西市“陈记粮行”陈翁深谙义利之辨,遂携香料样品往谒,问曰:“今胡商有龙脑香十斛,价虽昂,然京中贵胄争相求购,若囤之可获厚利,此非‘奇货可居’耶?”
陈翁抚须引至书斋,指《论语·里仁》曰:“‘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’此孔子垂训也。《周易·系辞》云:‘利者,义之和也。’合理之利,义之和;害义之利,祸之始。昔陶朱公‘候时转物,逐什一之利’(《史记》),此合理也;若‘囤积居奇,待价而沽’,非合理也。”
仲游蹙眉:“市易之道,低买高卖,何害之有?”
陈翁展《盐铁论》厉声道:“汉初贾谊言:‘夫积贮者,天下之大命也。’然武帝时桑弘羊‘置均输平准’,乃‘平万物而便百姓’,此合理也;若‘乘人之急,倍价而鬻’,如秦末粮商‘斗米千钱,人相食’,非合理也。《道德经》云:‘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;人之道则不然,损不足以奉有余。’合理者,法天道也。”
第二节 历史典要证合理之利
见仲游未服,陈翁取竹简数卷:“《尚书·洪范》曰:‘无偏无党,王道荡荡。’昔公仪休为鲁相,‘拔园葵,去织妇’,曰:‘己食禄,又夺园夫红女利乎?’(《史记》)此合理也。战国白圭‘人弃我取,人取我与’,然‘仁不能守,虽得之,必失之’(《礼记》),故其徒孟子斥为‘垄断’。”
复指账册:“昨岁汴京疫,汝以十倍价售药材,记否?吾尝问汝:‘药者,救生之物,若乘疫抬价,与劫财何异?’汝对曰:‘市易常情。’今观《左传》‘俭,德之共也;侈,恶之大也’,乘危抬价,非恶耶?”
第二章 害义之祸昭前鉴
第一节 义利之辨明害义之非
仲游抗辩:“商贾求利,如农夫求穑,何义之有?”
陈翁肃然曰:“《孟子·梁惠王》首章即曰:‘王何必曰利?亦有仁义而已矣。’昔晏婴相齐,‘食不重肉,妾不衣帛’,齐景公谓其‘太俭’,婴对曰:‘君之欲,无穷也;民之力,有尽也。’(《晏子春秋》)此知义也。秦吕不韦‘招致宾客,厚遇之’,虽为逐利,然‘使客人人着所闻,集论以为八览、六论、十二纪’(《史记》),此亦义利兼济。”
取《袁氏世范》示之:“‘ Rich而好礼,则不骄不淫。’宋范仲淹‘先天下之忧而忧’(《岳阳楼记》),虽位至宰相,死之日‘身无以为殓’,此义也;唐李林甫‘积财数千万,自以为万世计’,终遭抄没,此害义也。汝父尝言:‘利如舟,义如水,水覆则舟没。’”
第二节 亡国破家证害义之祸
陈翁引仲游至碑廊,指残碑曰:“此‘金谷园’遗址也。晋石崇‘与贵戚王恺斗富,以蜡代薪,作锦步障五十里’(《世说新语》),此害义也,后遭族诛,临刑叹曰:‘奴辈利吾家财!’收者答:‘知财招祸,何不早散?’又本朝王黼‘括天下丁夫,筑寿山艮岳’,‘四方珍异之物,悉聚于斯’,此害义也,终至靖康之变。”
复指街隅乞丐:“汝知织工李五乎?初为学徒,偷工减料以牟利,及为工头,苛扣匠工以自肥,今织坊倒闭,冻馁街头。吾尝问之:‘何以至此?’对曰:‘但知牟利,不知害义。’《孔子家语》云:‘言寡尤,行寡悔,禄在其中矣。’害义者,禄岂能久?”
第三章 损人利己终害己
第一节 己欲立而立人
仲游问:“商贾竞争,非损人无以利己,然耶?”
陈翁击节曰:“大谬!《论语·雍也》曰:‘夫仁者,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。’昔陶朱公‘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,再分散与贫交诸昆弟’(《史记》),此不损人而利己也。汉卜式‘输家财半助边’,武帝拜为御史大夫,此损己而利国也,反得大利。”
展《商君书》曰:“‘利出于地,则民尽力;名出于战,则民致死。’此商鞅变法之要,亦知不损人也。若‘以邻为壑’(《孟子》),如魏惠王‘河内凶,则移其民于河东,移其粟于河内;河东凶亦然’,此损人也,终致‘东败于齐,长子死焉;西丧地于秦七百里;南辱于楚’。”
第二节 害人终害己史证
陈翁取算盘置案:“吾为汝算:汝去年囤米千石,待价而沽,致城中米贵,饿殍相望,此损人也。后朝廷查抄,罚没家财,此害己也。《尚书·泰誓》曰:‘天视自我民视,天听自我民听。’损人者,天必罚之。”
举实例曰:“景佑年间,西市王屠户‘以水浸肉,以沙拌米’,获利三倍,然‘不三年,全家染疫,屠户自身生恶疮而死’。其邻刘屠户‘童叟无欺,每斤肉必去筋膜’,虽利薄,然‘子孙科举连第,屠铺成百年老店’。《周易·坤卦》云:‘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;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’”
第四章 长久之道在合义
第一节 合义则长久
仲游再问:“然则何以长久?”
陈翁竖三指:“一曰‘合义’,二曰‘利民’,三曰‘法天’。《道德经》云:‘天长地久。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,以其不自生,故能长生。’昔大禹‘疏九河,瀹济漯’,不自生而民生,故夏后氏传四百载。”
“二曰‘固本’,”陈翁拨珠,“《管子·牧民》云:‘仓廪实则知礼节,衣食足则知荣辱。’吾每岁以十之三财‘修义仓、建义学、备灾荒’,此固本也。宋陈抟‘以财造书院,聚书万卷’,此固本也,故其子孙‘科第不绝’。”
第二节 历史长久之例
引仲游观粮行匾额:“此‘陈记’二字,乃太祖皇帝所赐,至今百二十年,此长久也。何以故?吾祖‘每遇荒年,开仓平粜,价仅十之三’,此合义也。又观‘孙记酒肆’,立规三十年‘酒不掺水,量不少毫’,此利民也,故‘虽价高而客满’。”
授竹简曰:“此《长久三策》:‘一策:贸易必明码标价,不欺童叟;二策:遇灾必减价赈济,不取暴利;三策:每年捐十分之财,兴修公益。’汉张骞‘凿空西域’,‘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’,此三策皆合,故‘丝绸之路’传千年。”
第五章 心安乃为人之本
第一节 心安则身安
仲游顿悟:“敢问心安之要?”
陈翁抚须曰:“《论语·述而》曰:‘君子坦荡荡,小人长戚戚。’心安者,行合义也。昔孔子‘饭疏食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’,此心安也;盗跖‘日杀不辜,肝人之肉’,虽‘车马满野’,心能安乎?”
展《省心录》曰:“‘心安身自安,身安室自宽。’宋程颐‘阅市而神色不动’,此心安也;唐元载‘积胡椒至八百石’,抄家时‘恐惧战栗,不能自止’,此心不安也。汝父尝言:‘夜能安寝,日能安食,乃真富贵。’”
第二节 心安之验
陈翁指账册批注:“吾每笔交易,必书‘心安’或‘不安’。昨岁助灾民修屋,书‘心安’;汝囤米抬价时,吾夜不能寐,此心不安也。《孟子·公孙丑》云:‘我善养吾浩然之气……至大至刚,以直养而无害,则塞于天地之间。’心安者,气自壮也。”
举亲历事:“嘉佑元年,吾误收伪银十两,三夜不眠,后遍寻卖主,双倍偿还,方得安寝。卖主感泣曰:‘公真君子也!’后其子孙皆为吾店客,此心安之报也。《周书》‘作德,心逸日休;作伪,心劳日拙’,信夫!”
终章 五德相维成至理
第一节 五者相维之道
仲游再拜:“翁以‘合理、害义、损人、长久、安心’五者教我,敢问其要?”
陈翁长叹曰:“五者如一树:合理为根,义为干,不损人为枝,长久为叶,心安为花实。《周易·系辞》云:‘一阴一阳之谓道,继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。’合理者,顺道也;害义者,逆道也;损人者,伐根也;长久者,成道也;心安者,尽性也。”
第二节 五德践行之方
赠《义利要训》曰:“汝观此册,从范蠡‘富好行其德’,到白圭‘智仁勇强’,皆言五者相维。《盐铁论》云:‘明者因时而变,知者随事而制。’合时合理,不害义,不损人,斯能长久而心安。”
仲游拜伏流涕:“翁以《论语》明合理之本,以《史记》证害义之祸,以‘五德相维’导我行,真乃‘朝闻道,夕死可矣’(《论语》)之活解!小子今始知,合理则义存,义存则不损人,不损人则长久,长久则心安。自今当毁囤货账,散奇香料,以义为利,以心安为宝。”
尾声 商贾改行传美谈
越明日,仲游尽散囤货,以平价售香料于市,又出千金修汴京义仓。其“宝昌号”门首新立匾额“义昌号”,书“合理不害义,利己不损人,方能长久心安”。
是岁秋,汴京大旱,仲游“开仓赈济,分文不取”,灾民感其德,争呼“赵义士”。归店时,百姓夹道焚香,朝廷闻之,降旨褒奖“义商楷模,宜为天下法”。
后仲游将陈翁所言辑成《理义安长录》,其跋曰:“吾尝迷于‘无商不奸’之陋说,几蹈石崇之覆辙。幸得陈翁以‘五德’为舟,‘三策’为楫,渡此迷津。今刻此书,愿与天下贾人共勉:合理非求利,乃全义也;不损人非失财,乃固本也。若能以义为利,虽处商海,亦得‘俯仰无愧’之乐,此非真长久心安耶?”
汴京士人闻之,叹曰:“陈翁以周孔之训,化商贾之贪,使义利之道通于市井,真可谓‘道不远人’矣!”由是,《理义安长录》传于南北,凡商贾开张,必置一册于案,大宋商风为之一变,贪鄙之习大减,此皆“理义利安”相维之效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