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公子看了看周围,大家赶紧低头,不敢再看!他一路将人抱进室内,倾身将人轻柔的放到床上。郑公子觉得,这就是他作为一个豪门公子,家主掌舵人的风度,他才不会和一个小姑娘计较呢!
只是这个小姑娘不是一般的小姑娘,是一个做了十几年假男人的小姑娘。莳萝被抱起的时候,离开了硬硬的还没来得及铺上垫子的躺椅,被温柔的抱在怀里,第一个动作就是在怀里蹭了蹭,寻了一个舒服的位置,接着睡。她睡着的时候,完全不在意谁把自己放在哪里,这些事情都等睡醒再说!
被人放在了床上,她也没舍得放开这个抱枕。郑公子本想放下莳萝,就离开。谁知他刚刚抽出胳膊,就被莳萝轻轻抱住了胳膊。唇齿间,只差了分寸的距离。他直直的盯着莳萝,一把推开她,转身跑了。
莳萝被莫名其妙的推醒,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!郑公子的样子,怎么像是被自己轻薄一般!她刚刚明明在睡觉啊!她应该没有那么天赋异禀吧!鄙视了一会这位郑公子,莳萝准备接着睡!
莳唯芳在闺中时,名声极好,盛京城内三姝之首,人长得极美,还聪慧有才华。如今美人落难,郑公子几乎不需要宣传,就有大把的公子,老爷想上门一睹芳容的。
曾经朝廷大员的女儿,养在深闺,只闻其名,却没有人可以见识。现在有这样的机会,可想而已,郑公子的案前早已堆了厚厚的两叠拜帖!是的,是拜帖。多数的人,还是想装装样子,以期待留下好的印象。
他盯着厚厚的两摞,烦躁的根本不想看。吩咐身边的郑聪:“这些东西还需要放在我的案上吗?挑些不错的,给她去见。难道这些小事,还需要我亲自去做吗?你是让我给她挑男人吗?”说着一把将拜帖挥到地上,转身出了门。
郑聪从小跟着公子一起长大,他一直都装作很斯文的样子,但私底下脾气还是有些大的。只是这样摔东西,扔东西的时候还是极少的。因为他觉得这样有失风度。虽然公子做事的时候,从来不要什么风度。但是他还是时刻鞭笞自己的。如今发了这样大的火,郑聪也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。
明明下人来报,说是公子将莳唯芳姑娘亲自抱进了室内!只是这么快就出来了,郑聪看着满地的拜帖,心思却百转千回。难道是公子想对人家姑娘用强,结果被一巴掌拍了出来,所以心情差?
想到这里,郑聪像是亲眼目睹一般,开心的将散落满地的拜帖逐一捡起来,越想越觉得开心,总算是有人能收拾他了。只要想到公子受气包的样子,郑聪有些幸灾乐祸的感觉。
莳萝的日子,一下子就忙碌起来了。她顶着莳唯芳的脸和才艺,每日穿梭在各位达官贵人之间。虽然只是隔着帘子,弹弹琴,陪着说说话。但是她的行程却越来越满。除了这些安排,她还需要上一些郑公子安排的课程,包括各位大人的喜好和禁忌!
莳萝不同于一般大家闺秀,可是却因莳唯芳的原因,有着大家闺秀都望尘莫及的才艺。她是真正的迈出过那个门槛,见过外面的世界。因此在众人眼里,莳唯芳绝不仅仅是关在宅院里的才女,而是一个有见识有想法的女子。
从最初的调笑,想一亲芳泽,看热闹,娶回去当个小妾这样的想法,到后来的聆听,追求,到尊重。那些原本就觉得莳大人受了冤屈,却不敢为他鸣不平,想着多多照顾一番莳唯芳的。也逐渐尊重起莳唯芳这个人。无论在哪里,即便是沦落到君悦楼。可是莳唯芳,仍是真正的名门典范,活得洒脱而通透。
而莳萝因着接触的人越来越多,也越来越游刃有余。这些贵人身边的都是宅在家中,除了父母和奴婢仆从外,连人都很少见的女人,她们的世界只局限一隅,或只是书中的样子。
像莳萝这样的女子,顶着大家闺秀的脸,有着极高的才艺,而且还见过外面的世界,经过商遇到过一些离奇事情。必然是新奇而与众不同的。莳萝本身也是个不安分的,从小到大都是散养惯的。见解和观点都是很新奇的。
郑公子每日开心的见着各式的人,他们的拜帖也越来越精致贵重,语气也越来越谦和。他知道莳唯芳真如她所说一般,只要清白的活着,她可以去应酬这些人。现在想必不仅仅是应付,这么简单的事情了,她是要给自己重新选择一个靠山了。郑公子酸溜溜的想着,她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。
郑公子烦躁的将拜帖放下,喊来郑聪:“从明日起,莳姑娘每日只能见一人。还有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时辰,就说莳姑娘最近身体不适。以后还是要多多学习,不会随意见客了。”
郑聪偷偷抬眼看了看自己公子,见他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拜帖。不知道在想什么。不过他就算是闭着眼睛猜,也是能猜到的,公子最擅长就是捧人了。以前的艳娘不就被,整座城里的夫人小姐嫉恨嘛!公子必然也是打着这样的主意,将唯芳姑娘捧的更高,她将来的成绩也会超过艳娘的。
上次他耳根子软听了下人乱说,还以为公子终于坠落凡间,想找个女人好好过日子了。谁知道,竟是谣传。果然他还是要时刻相信公子,而不是和仆妇们一起嚼舌根子。郑聪胡乱的想着,越想越觉得公子的智慧高深,不是他这样的小透明能想的明白的。
郑公子回头就见郑聪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,那个样子就差口水都流下来了。不用想他都知道,郑聪又天马行空的乱想了。他真是不知道为什么眼光这么差,让这样的人陪在身边十几年。
郑公子一脸嫌弃的转过头,不想再看郑聪,也不想再看这些拜帖,他走到桌子后面,开始练字。每次他心绪不宁的时候,都喜欢写写大字。只是这次,他执笔却久久没有落下。